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众创空间入驻申请的通知

来源: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3-03-08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众创空间入驻集中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须为浙江师范大学在校生或毕业4年以内校友;

2.创业项目具有一定创新性或良好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结合;

3.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创新创业能力,至少有一名校内指导教师,鼓励教师团队担任项目指导;

4.申报类型分为创业类和创意类,其中已经注册成立公司的团队凭创业类项目申请入驻,此类项目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代码证,将优先准予入驻。此外,凡具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均可凭创意类项目(尚未注册公司)申请入驻。

二、入驻流程

1.提交申请:项目团队填写申报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项目审核及评审: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与申报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经审核确定,即取消申请资格;

3.网站公示:对准予入驻众创空间的团队,在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三、申请方式

申请团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申报书

2.浙江师范大学众创空间申请入驻汇总表

3.项目PPT(50M以内)

4.项目商业计划书(PDF版)

以上文档以学院(研究机构)为单位于3月13日17:00前,通过浙师云盘共享链接的方式发送至邮箱cxcy@zjnu.cn,邮件主题统一为:“学院名称+入驻申请材料”,其中,材料1、材料2的纸质稿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创业指导服务中心(16幢一楼众创空间综合管理办公室)。

四、管理与考核

1.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与入驻团队签订入驻协议。

2.入驻团队须严格遵守《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能在基地内正常开展工作,提倡学生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3.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依据《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对入驻团队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创业团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可予以实践学分认定。

4.考核优秀的创业团队优先推荐到创业孵化期加速孵化,并有机会到校外进行考察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团队不再给予众创空间入驻资格,并限期清退。

五、支持服务

1.为入驻团队提供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服务。

2.组织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教师团队进行项目指导,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

3.为创业团队提供项目孵化、交流场所及项目路演展示等所需设备和服务。

4.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营等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7302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申报书.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众创空间项目申请入驻汇总表.xls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