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特色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3-10-11

各学院:

为打造我校“一院一品”创新创业特色文化,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培育学生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特色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围绕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内涵,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学科专业为支撑、创新创业教育为目标的“思・专・创”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文化活动项目。立足新时代创新型人才核心素养目标设计专项文化活动,为学生打造创新创业能力实训平台,内容可包括商业计划训练、领导力训练、演讲辩论训练、PPT设计训练、校友创业论坛等,各学院可依据学科特色自主申报(不限于以上模块)。

二、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申报立项

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申报项目,并将申报书(附件)纸质版材料于10月18日前提交至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16幢8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xcy@zjnu.cn。

(二)评审资助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评选出A、B两档,其中,A类按5000元/项资助;B类按2000元/项资助,鼓励各学院进行配套资助。

(三)项目推进与验收

各学院立项文化活动原则上年底前完成,活动开展过程中请积极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投稿,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需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其中,A类项目须提交项目成果册),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经费报销。

(四)经费管理

资助经费以财务报销形式支付(限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立项单位需确保资助资金用途合理、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

三、申报要求

1.系统谋划,统筹双创育人工作。持续推动学院党政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等各类育人资源和力量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学生的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

2.综合施策,加强文化浸润。各学院应强化目标导向,对标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结合学院特点和工作实际,努力推进创新创业文化建设项目落实。

3.总结经验,深化工作成效。各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凝练成效,将工作中探索出的有效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创新创业文化育人实效。


附件:创新创业特色活动项目申报书.docx


 浙江师范大学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