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浙江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探索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新路径,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本次校级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教学改革项目设置专创融合课程建设专项、赛教融合教学改革专项和砺新工坊专项三类。
(一)专创融合课程建设专项
申报课程应为面向本科生的专业课,引导学生在解决复杂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实现专业知识应用与创新思维训练的双重目标。课程采用项目式教学,以真实行业问题或社会需求为牵引,将行业调研、用户与市场分析、产品/服务原型设计、商业模式构建等创新创业元素有机融入教学全过程,构建“专业理论-创新方法-知识应用”三位一体的课程内容。
(二)赛教融合教学改革专项
本专项聚焦于将高水平学科竞赛作为深化教学改革、检验育人成效的关键平台。申报项目须将教育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育人内涵与评审要点系统融入项目式教学全过程,设计一套系统性的竞赛项目孵化教学方案,实现“课内教学”与“课外竞训”的闭环融合,旨在以竞赛实战标准倒逼教学内容和方法创新,有效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团队协作与复杂问题解决能力。优先支持能够整合多学科资源、直面产业技术瓶颈或社会发展趋势,并具备明确应用前景与孵化潜力的跨学科项目。
(三)砺新工坊专项
本专项面向申请“砺新工坊”的教师团队设立。工坊教师可凭项目式教学实践与成果,优先获得立项。申报时须提交基于工坊项目实施的教学改革方案及相关阶段性成果。该专项考核优秀的,按校级创新创业重点教改项目资助;考核合格的,按校级创新创业一般教改项目资助。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实质性工作。倡导教师团队合作,每个团队不少于3人;砺新工坊专项师资团队应包含四类导师,一般不少于4人。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2.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往年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项目;已获立项的各类教学改革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需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突出应用性和示范效果,做到研究与实践并举,使项目成果能对我校创新创业教学改革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
三、项目管理与经费支持
1.专创融合课程建设专项、赛教融合教学改革专项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项,考核优秀的项目转为重点项目继续给予建设经费支持。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
2.砺新工坊专项经费拨付办法按《浙江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培养“砺新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结题要求
(一)专创融合课程建设专项
1.须建成1门深度融合行业调研、用户与市场分析、产品/服务原型设计、商业模式构建等创新创业元素的项目式教学课程,提交体现项目式教学特征的完整课程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
2.课程须纳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并在立项2年内面向本科生实施至少一个学期的教学。
(二)赛教融合教学改革专项
1.须形成系统化的赛教融合实施方案。方案须明确阐述如何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评审要点,融入到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考核方式之中,实现大赛标准对相关课程教学改革的精准引导。
2.须提供由本项目直接孵化的学生竞赛成果作为成效佐证,其中应至少包含1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级铜奖及以上奖项。
(三)砺新工坊专项
砺新工坊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通过本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具体考核标准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培养“砺新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五、时间安排
1.请有意向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务办,由学院审核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创业中心教学部(16幢81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xcy@zjnu.cn(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2287310)。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附件:
2.
浙江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