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砺新工坊”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7

各砺新工坊各学院

        为有效落实《浙江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培养砺新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确保砺新工坊学员选拔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选拔标准、流程、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机会均等、程序合规、结果公正。

(二)科学评价根据工坊实际建立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注重考察学生的价值志向、创新潜质、实践能力、学术基础及适配度等

(三)跨学科融合应基于解决产业真问题的现实需要,遴选、吸纳相关学科的学生契合创新创业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

      二、选拔流程

1.制定选拔方案:各工坊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砺新工坊学员选拔评价表”(见附件)结合实际自行制定选拔方案。

2.报名审核:各工坊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知本人。

3.现场考察:由各工坊评委组根据选拔方案,可通过材料审核、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所有评分表及决议记录须由评委本人签字后留存

4.结果报送:各工坊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全体评委签字),47日前报送创业中心。

5.公示公告创业中心对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录取公告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砺新工坊学员选拔评价表(参考).docx